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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kg藥用級聚乙烯醇 回訪及時
25kg藥用級聚乙烯醇 回訪及時
酸度 取本品2g,加水50ml,置水浴中加熱使溶解,放冷,依法測定(通則0631),pH值應為4.5~6.5。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10g,置圓底燒瓶中,加水250ml,不斷攪拌下加熱回流30分鐘使溶解,放冷至室溫;依法檢查(通則0901與通則0902),溶液應澄清無色;如顯渾濁,與1號濁度標準液(通則0902第一法)比較,不得更濃;如顯色,與黃色或黃綠色1號標準比色液(通則0901第一法)比較,不得更深。 水中不溶物 取本品約6g,精密稱定,加水制成濃度為4.0%(g/g)的溶液,置水浴中充分攪拌加熱使溶解,趁熱用經110℃干燥至恒重的100目篩網過濾,殘渣用水充分洗滌,殘留物在110℃干燥1小時,不溶物不得超過0.1%。 殘留溶劑 甲醇和乙酸甲酯 取丙酮0.6g,置1000ml量瓶中,加水稀釋至刻度,搖勻,作為內標溶液;取本品約0.5g,精密稱定,置20ml頂空瓶中,精密加入內標溶液2.0ml,搖勻,密封,作為供試品溶液;取甲醇與乙酸甲酯各約0.125g,精密稱定,置同一50ml量瓶中,加內標溶液稀釋至刻度,搖勻,精密量取2ml,置20ml頂空瓶中,密封,作為對照品溶液。照殘留溶劑測定法(通則0861第二法)測定,以DB-624毛細管柱(6%氰丙基苯基-94%二甲基聚硅氧烷為固定液,30.0m×0.530mm,3.00μm)為色譜柱;進樣口溫度為200℃,檢測器溫度為250℃;程序升溫,初始溫度為40℃,維持8分鐘,以每分鐘10℃升溫至150℃,維持2分鐘;頂空瓶平衡溫度為80℃,平衡時間為30分鐘。取對照品溶液頂空進樣,出峰順序依次為甲醇、丙酮、乙酸甲酯,各組分峰的分離度均應符合要求。再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品溶液分別頂空進樣,記錄色譜圖。按內標法以峰面積計算,甲醇與乙酸甲酯均不得過1.0%。
(一)綜述資料
1、藥用輔料名稱(包括正式品名、化學名、英文名稱、漢語拼音等)以及命名的依據。
2、證明性文件:
(1)申請人合法登記證明文件、《藥品生產許可證》復印件;
(2)藥用輔料或者使用的處方、工藝等情況及其權屬狀態說明,以及對他人的不構成侵權的保證書。
3、立題目的與依據。包括國內外有關該品研發、上市銷售及相關文獻資料、生產、在制劑中應用情況綜述。
4、對主要研究結果的總結及評價。包括申請人對主要研究結果進行的總結,并從安全性、有效性、質量可控性等方面對所申報的品種進行綜合評價。
5、說明書樣稿、起草說明及參考文獻。包括藥用輔料名稱、化學結構式或分子式、用途、注意事項、包裝(規格、含量)等,須注明有效期,并應明顯標注"藥用輔料"的字樣。
6、包裝、標簽設計樣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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